反欺凌与反骚扰政策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5日。最后更新:2026年10月5日。
Asian Value Investor 致力于维护专业、相互尊重且包容的工作环境。本政策确立了我们对一切形式的欺凌、骚扰和歧视的零容忍立场。
1. 目的
Asian Value Investor(“Icarus Asia”)致力于为团队每一位成员维护专业、相互尊重且包容的工作环境,不论其职务、资历或雇佣身份。本政策阐明 Icarus Asia 对一切形式的欺凌、骚扰和歧视的零容忍立场,并就此类行为的举报、调查和处理订明明确的程序。
本政策适用于以任何专业身份与 Icarus Asia 人员接触的所有雇员、承包商、实习生、自由职业者和访客,不论接触发生在办公室、外部活动、数字通讯还是社交媒体。
2.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以下情形中发生的一切行为:
- 在 Icarus Asia 场所内或任何由 Icarus Asia 举办的活动中;
- 在 Icarus Asia 场所以外,而该行为与工作有关或涉及 Icarus Asia 人员;
- 通过任何通讯渠道,包括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平台、社交媒体和电话;以及
- 在商务差旅、客户会议、新闻活动或行业会议期间。
3. 定义
3.1 欺凌
欺凌是指针对个人或群体、反复出现且不合理的行为,对健康和安全构成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与正当绩效管理无关的持续人身批评;
- 公开羞辱、嘲弄或贬低同事;
- 故意将个人排除在团队活动之外或孤立个人;
- 散布恶意谣言或错误信息;
- 故意扣留他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信息;以及
- 通过咄咄逼人的语气、肢体语言或反复的负面信息进行恐吓。
3.2 骚扰
骚扰是指与受保护特征有关的任何不受欢迎的行为,受保护特征包括性别、种族、族裔、国籍、年龄、宗教、残疾、婚姻状况、性取向或怀孕,而该行为的目的或效果是侵犯他人尊严,或造成具威胁性、敌意、贬损性或冒犯性的环境。例子包括:
- 冒犯性的笑话、侮辱性称谓或贬损性言论;
- 展示或分享冒犯性的图像、视频或材料;
- 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或侵犯个人空间;
- 反复发送不受欢迎的私人性质的通讯;以及
- 作出威胁或实施胁迫行为。
3.3 性骚扰
性骚扰是骚扰的一种形式,涉及不受欢迎的性意味行为。本政策的适用不因任何一方的性别、性或性取向而有所区别。包括但不限于:
- 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提议或持续的调情;
- 明示或暗示的性要求或性施压;
- 在工作场所或通过 Icarus Asia 的通讯渠道分享、展示或散发露骨的色情材料;
- 作出具性暗示的言论、影射或手势;
- 不受欢迎的性意味身体接触;以及
- 任何其他侵犯他人尊严或造成敌意环境的性意味行为。
3.4 同性骚扰
Icarus Asia 明确承认,性骚扰和欺凌可能而且确实会发生在同一性别或同一性取向的个人之间。同性骚扰与本政策下的任何其他形式的骚扰同样受到严肃对待,并适用相同的调查程序和纪律后果。
3.5 权势人士的骚扰
本政策同等适用于所有雇员,不论其资历或职级高低。主管的恶劣行为,包括利用职位权力胁迫、恐吓、贬低下属或对下属进行性骚扰,在任何纪律裁定中均将被视为加重因素。
任何资历、任期、编辑地位或专业声誉,均不得被接受为违反本政策之行为的理由、减轻情节的因素或借口。
3.6 禁止的恋爱及私人关系
Icarus Asia 严格禁止同事之间可能损害职业操守的恋爱关系、亲密关系和私人纠葛。以下行为被明确禁止:
- 两名员工之间的任何恋爱或亲密关系,而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拥有监督、编辑或管理权力;
- 任何引起利益冲突、偏见或优待的恋爱或亲密关系;
- 任何试图利用私人关系影响招聘、晋升或编辑决定的行为;以及
- 任何模糊职业与私人界线并扰乱编辑部运作的行为。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强制调任、降职或终止雇佣。如行为涉及胁迫、滥用权力或刑事不当行为,Icarus Asia 将依据香港法律采取一切可用的补救措施。
3.7 报复及打击
当某人因真诚提出投诉、在调查中提供证据或支持已这样做的同事而受到较差待遇时,即构成报复。对任何行使本政策所赋予权利的人进行打击报复,将作为独立的纪律事项处理。
4. 禁止行为
以下行为被严格禁止:
- 第3条所界定的任何构成欺凌、骚扰、性骚扰或被禁止的恋爱行为的行为;
- 基于任何受保护特征的歧视性对待;
- 利用职业权力胁迫或施压下属;
- 通过 Icarus Asia 系统或个人账户分享、转发或发布涉及公司人员的冒犯性内容;
- 出于恶意作出虚假指控,意图伤害同事;以及
- 对任何提出或支持本政策下投诉的人进行报复。
5. 责任
5.1 全体员工
- 以尊重和专业的态度对待同事、客户、消息来源和外部合作伙伴;
- 目睹可能构成欺凌或骚扰的行为时应发声;
- 在任何调查中全力且诚实地配合;以及
- 完成任何与职场行为有关的规定培训。
5.2 经理及编辑
- 始终以身作则,展现专业操守;
- 及时且不带偏见地处理关注事项;
- 确保团队成员了解本政策及举报渠道;以及
- 避免任何可能被视为偏袒、打击报复或滥用权力的行为。
5.3 人力资源部
- 维护本政策,确保其保持最新并便于查阅;
- 就政策的适用向员工和管理层提供指引;
- 监督对正式投诉的调查;以及
- 保存所有投诉及处理结果的保密记录。
6. 举报程序
6.1 非正式解决
在适当情况下,可先采取非正式方式,即直接告知当事人其行为不受欢迎,或向值得信赖的直属经理寻求指引。人力资源部可为非正式解决提供辅导支持。
6.2 正式投诉
可随时向以下人员或渠道提交书面正式投诉:
- 人力资源主管(hr@asianvalueinvestor.com);
- 高级领导团队的任何成员;或
- 指定的第三方举报渠道。
投诉应包括事件的事实描述、日期、证人(如有)及佐证文件。匿名投诉将被接受,但调查能力可能因此受到限制。
6.3 紧急情况
如投诉人认为自己面临即时危险,或事件可能涉及刑事行为,应立即联系香港当地执法部门(紧急电话:999)。
7. 调查程序
收到正式投诉后,Icarus Asia 将遵循以下步骤:
- 确认:人力资源部将在两(2)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投诉。
- 委任调查员:将委任一名公正的调查员,可为内部或外部人员。涉及高级管理层的投诉,将聘请独立的外部调查员。
- 临时措施:可实施临时调任或远程工作安排,以保护各方。
- 调查:将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并审阅证人及相关证据。
- 调查结果:将编制书面调查结果报告,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和高级领导层。
- 结果:Icarus Asia 将力求在二十(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视复杂程度而定。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程序将以最严格的保密方式处理。
8. 纪律处分
8.1 累进警告框架
- 第一次警告:正式书面警告,并须接受强制性行为操守培训。
- 第二次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可能加强监督、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或临时调任。
- 连续第三次警告:召开正式纪律聆讯,可能包括终止雇佣。
连续三次正式警告可能导致终止雇佣。所有决定将依照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作出。
8.2 严重不当行为
某些行为可能需要立即停职并即时解雇,无须事先警告,包括:
- 人身攻击或以人身暴力相威胁;
- 性侵犯或构成刑事罪行的行为;
- 造成可证明的心理伤害的严重、针对性骚扰;以及
- 在调查期间蓄意伪造证据或恐吓证人。
9. 保密
涉及投诉的所有各方,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证人、人力资源部和管理层,均须在整个程序期间及程序结束后严格保密。资料仅可在有需要知悉的基础上或依法律规定披露。违反保密规定本身可构成纪律事项。
10. 禁止报复
Icarus Asia 禁止对任何真诚作出以下行为的个人进行报复:
- 依据本政策提出投诉;
- 参与或支持调查;
- 拒绝参与违反本政策的行为;或
- 行使适用法律所保护的任何其他权利。
11. 适用的法律框架
本政策旨在符合香港适用法例的情况下运作,包括:
- 《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
- 《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
-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
- 《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
- 《雇佣条例》(第57章);以及
-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
12. 政策检讨及更新
本政策将每年检讨一次,或在适用法律或 Icarus Asia 架构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后检讨。所有员工将获通知重大更新。本政策的最新版本将在 Icarus Asia 网站上保存。
对本政策有疑问或关注?请联系人力资源部:hr@asianvalueinvestor.com